用人單位名稱 | 河南華茂駿捷車輛有限公司 | ||||
項目名稱 | 河南冠捷電機有限公司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報告 | ||||
用人單位地點 |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白云山路北段666號 | ||||
項目簡介 | 河南華茂駿捷車輛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用人單位”)成立于2017年03月17日,注冊地位于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白云山路北段666號,法定代表人為李曉朋。經營范圍包括許可項目:道路機動車輛生產;特種設備制造;特種設備設計;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服務;貨物進出口;技術進出口(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相關部門批準文件或許可證件為準)一般項目:專用設備制造(不含許可類專業設備制造);專用設備修理;建筑工程用機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機械銷售;通用設備制造(不含特種設備制造);機動車改裝服務;集裝箱制造;集裝箱銷售;集裝箱維修;農業機械制造;農林牧副漁業專業機械的制造;農業機械銷售;農業機械服務;農林牧副漁業專業機械的安裝、維修;環境保護專用設備制造;生活垃圾處理裝備制造;環境保護專用設備銷售;礦山機械制造;礦山機械銷售;金屬工具制造;金屬工具銷售;輪胎銷售;機械設備研發;機械設備銷售;汽車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車新車銷售;機動車修理和維護;汽車零配件批發;工程和技術研究和試驗發展;新材料技術研發;特種設備銷售;自動售貨機銷售;機械設備租賃;軟件開發;軟件銷售;再生資源回收(除生產性廢舊金屬);再生資源銷售;生產性廢舊金屬回收;橡膠制品銷售;塑料制品銷售;工業工程設計服務;建筑工程機械與設備租賃;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除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 ||||
項目負責人 | 郭宇軒 | 項目組成員 | 郭宇軒、王永杰、劉濤、武超偉 | ||
現場調查人員 | 郭宇軒、武超偉 | 調查時間 | 2022.8.22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史錦 |
現場采樣/檢測人員 | 王永杰、劉濤、武超偉 | 采樣/檢測時間 | 2022.9.2 | 用人單位陪同人 | 史錦 |
用人單位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及檢測結果 | 工作場所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有噪聲、紫外輻射、粉塵、臭氧、氮氧化物、錳及其無機化合物、一氧化碳、苯系物、溶劑汽油和甲醛等。 檢測結果: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總粉塵的8h時間加權平均濃度未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毒物:各工種接觸的毒物濃度均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噪聲:用人單位各工種接觸噪聲強度不超過職業接觸限值。 | ||||
評價結論與建議 |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和《職業健康監護技術規范》(GBZ188-2014)的要求,對所有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如實書面告知勞動者。 2)完善工作場所告知,在存在或產生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作業崗位、設備、設施,應當按照《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GBZ158-2003)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圖形、警示線、警示語句等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警示說明應當載明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處置措施等內容。 3)根據《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管理規定》(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2020〕第5號)的規定,在醒目位置設置公告欄,公布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結果。 4)對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勞動者進行上崗前的職業衛生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提高勞動者的自我保護意識。 5)加強工作場所個人防護用品的佩戴管理,作業人員應佩戴個人防護用品上崗作業。 6)用人單位應配備防暑降溫藥品以預防接觸高溫的作業人員發生職業性中暑。 | ||||
技術審查專家組 評審意見 | — |